首页行业资讯美容黄页网上商城供求信息院店中国求职招聘展会信息美体瘦身问题解答时尚博客
论坛市场营销企业报道时尚前沿政策法规市场透视行业联盟健康频道潮流发型图库相册流行服饰
  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浏览正文
8月1日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
www.aimeili.com   2008-3-10 8:50:34   来源: 转载   评论   字号:
为贯彻《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对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卫生部决定简化对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卫生许可程序,自2004年8月1日起,对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一、 首次进口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在上市前由产品生产单位或进口单位向卫生部申请备案,并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提交备案材料,履行备案手续。

二、 卫生部自接到备案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自受理备案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备案的决定。准予备案的,卫生部发给备案凭证(式样见附件),有效期为4年,在标签上注明备案文号。备案文号格式为:卫妆备进字(发证年份)第XXXX号。

三、 卫生部对申请备案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不组织技术评审,产品生产单位或进口单位应当对备案产品的卫生质量和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四、 未经备案擅自进口或销售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进口或销售未经批准的进口化妆品”,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相应条款进行处罚。

五、 2004年8月1日前,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申请卫生许可批件,经卫生部受理的,仍按照原规定进行评审,符合要求的发给许可批件后。

六、 获得卫生许可批件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可凭借许可批件在批件有效期内销售,批件到期后拟继续销售的,应按有关规定向卫生部申请备案

[责任编辑:不详]

打印网页】【关闭窗口】【字号: 】【论坛交流】【在线投稿】 【发表评论()
相关信息咨讯
整容保险保额最高万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工作规程
国家质检总局出台《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化妆品标签禁虚假用语
卫生部关于简化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国爱美丽化妆美容网”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如有转载本站文章请注明来源谢谢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新闻排行

行业

美容

营销

政策

莎朗·斯通发文致歉 代言产品Dior尚未撤柜市
中国爱美丽化妆品网号召行业人士捐助地震灾区
网络作者捐献稿费抗震救灾倡议书
玫琳凯:规范直销的"行业图谋"
中国化妆品产品质量合格率近百分之百
激光美容利弊剖析
“限塑令”真能实现环保吗?
日本大型超市纷纷支援四川大地震募捐活动
爱美女“电眼”感染病例增多 “进口”假睫毛
“白发一洗黑”根治白发不可信
春夏20大美白难题Q&A明朗月儿陪你行
击退黑眼圈,黑眼圈能瞬间亮白如昔[图]
为你推荐:柔美高贵淑女发髻[图]
张静初教你变身夏季美发达人[图]
5款2008最时尚新娘发型[图]
"佳丽宝瑞丽第6届封面女孩大赛"火热启动[图]
彩妆达人教你纠正错误的妆容
哪种脱毛方法效果好又不伤肤[图]
8位女星大变装:性感VS知性[图]
章子怡:不懂品位不是完美女人
中小型日化企业产品营销的最终归宿在哪里?
广东化妆品专营店 强者设限游戏规则
从化妆品专卖:到做连锁专营店品牌的一匹黑马
中小型化妆品企业KA系统终端攻略
10万元是如何启动全国市场的?
对于日化行业区域市场管理的几点设想
观念的差异、角色的错位和变革中的阵痛
新品上市促销后怎么办?
化妆品的保健品营销之道
化妆品渠道变革与应对措施
美容词汇套装
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工作规程
深圳首倡不合格化妆品召回制度
染发剂标准
出境化妆品报检指南
化妆品可以保养卵巢?
整容保险保额最高万
美容美发业“门槛”抬高
北京严禁生活美容机构开展医疗美容

关于我们 - 媒体合作 - 广告刊登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帮助中心

客户服务: aimeili#aimeili.com  网络中心技术支持: webmaster#aimeili.com
地址:中国·广东·深圳       服务热线电话:0755-82351918
版 权 所 有: 中国爱美丽化妆品网

粤ICP备05009182号